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办法
发布时间:2012-11-20 00:00 浏览次数:
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纲要》)和市委、市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的完善和落实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妇联各科室。对妇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核,按照市纪委、组织部的规定要求进行。
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一般一年一次,结合绩效考核一并进行,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。
第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内容为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部署完成情况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完善情况、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、监督管理抓落实情况、遵纪守法情况六项内容。
第四条 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,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量化打分,总分为100分。每项打分均不得高于原分值或低于0分。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。
第五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工作在妇联支部领导下,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。
第六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按照自我评定、组织考核的程序进行。
1、自我评定:由各科室负责人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条件作出自我评价,并自评出分数。
2、组织考核。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复评考核。
第七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结果,按科室绩效考核设定的分值折算计分。
第八条 党风廉政责任考核不合格的,科室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,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。
第九条 本办法由妇联党组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。
附:《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评分表》
二0一二年三月
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评分表
科室: 总得分: 自评: 复 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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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 |
内 容 |
分值 |
评 分 标 准 |
自评得分 |
复评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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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部署完成情况
15分 |
领导重视,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,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,一起部署、一起落实、一起检查总结。 |
3 |
领导不重视,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、一起落实、一起检查总结的,每项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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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,实行一级抓一级。 |
2 |
没有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的,每人次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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较好地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斗争各项任务。 |
10 |
没有完成任务的,每项扣5分;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,每项扣2分;需上报的任务而未上报的,每项扣1分,未按时上报的,每项扣0.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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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
12分 |
按照党组的部署和要求,认真组织落实各类廉政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。 |
8 |
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不落实的,一次扣2分;无故不参加政治教育的,一人次扣1分,没有完成学习任务指标要求的,一人次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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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科室负责人经常分析并掌握本科室党员、干部思想动态和纪律作风状况,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活动或廉政专题教育。 |
2 |
科室负责人不了解本科室干部状况,导致思想工作不及时而出现问题的,每人次扣1分;发现工作人员存在思想问题不及时谈话解决的,每人次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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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廉政建设宣传工作,及时反映在廉政建设方面的好人好事。 |
2 |
提供的情况及时,被上级采用1篇以上的得满分;没有提供过信息的不得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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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完善落实情况
6分 |
根据本科室的实际,不断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。 |
2 |
制定了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或措施的得满分;没有制定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或措施的不得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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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真落实本办现有的各项廉政制度。 |
4 |
没有落实的,一项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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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
25分 |
自觉遵守中共中央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(试行)》和中央纪委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(试行)实施办法》以及其他廉洁自律各项规定。 |
15 |
廉洁自律不严,出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,情节轻微,不够处分或其他组织处理的,每人次扣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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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时上交无法拒收的礼金礼品。 |
10 |
未按时上交的,每人次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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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管理抓落实情况
1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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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取有力措施,加强对队伍的监督和管理,确保各项工作严格依照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。 |
8 |
监督管理严格的得满分;管理松懈、监督不到位,导致干警出现问题,被本院或上级通
报批评的,每起分别扣1分和4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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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各项制度规定,特别是新出台的规定,认真组织学习,并狠抓贯彻落实。 |
4 |
没有组织学习的,每次扣1分;没有采取措施抓落实的,每次扣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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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纪守法情况
30分 |
认真纠治工作不认真、不负责、态度冷硬横和不公、不廉等不良现象。 |
10 |
投诉工作作风问题被查实,每起扣2分;投诉不廉洁问题被查实,每起扣5分。部分属实的减半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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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在报告主管领导的同时,及时报告纪检组,并配合纪检组开展调查。 |
2 |
隐瞒不报的不得分;报告不及时的每起扣1分;不配合开展调查的每起扣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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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群众投诉,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,并根据要求答复投诉人,做好息诉工作;要求报结果的,及时或按要求时间将结果报有关部门。 |
3 |
不进行核实或不答复投诉人的,每件扣1分;要求报结果而不报或不按时报的,每次扣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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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廉政预防工作,对出现的违纪苗头,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;对已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,要及时开展警示教育,制定整改措施,狠抓措施落实。 |
5 |
干部任前廉政谈话、诫勉谈话不落实,或诫勉谈话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,每人次扣2分;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后不及时进行警示教育的扣2分;没有整改措施的扣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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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坚决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。 |
10 |
违反组织纪律、人事纪律、工作纪律、财经纪律、廉政纪律以及其他纪律,受到通报批评的,每人次扣5分;受到领导勉谈话的,每人次扣2分;属于自查出的问题减半扣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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